《酒精中轉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酒精在領用、暫存及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的安全措施,確保操作人員和環境的安全。規程指出,領用和暫存量不能超過500毫升,并且容器需具備可靠的封閉蓋,禁止使用無蓋容器。使用前要徹底清除周圍20米范圍內的易燃及可燃物,同時現場必須配備有效的滅火器,特別是干粉滅火器,并確保其處于良好工作狀態。使用場地嚴禁出現火源或超過363度的發熱物體,使用前需確認發熱物體溫度不超過250度。每次取用后應立即封閉容器,嚴禁敞開放置。未用完的酒精應及時退還庫房,避免中轉間內存在超過500毫升的暫存量或敞開放置的酒精。使用過的布料清潔工具需清洗并密閉存放或晾干。針對酒精燃燒,可以使用ABC、CO2、干粉滅火器以及濕毛巾、濕衣物覆蓋滅火,但嚴禁用水潑或干燥物品撲打,以防火勢蔓延。
《酒精中轉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涉及酒精中轉操作的企業和個人,包括但不限于實驗室、醫院、制藥廠、化工廠等場所。這些單位通常需要頻繁處理和轉運酒精,在操作過程中容易面臨火災風險。因此,所有參與酒精中轉操作的工作人員都應詳細了解并嚴格遵守本規程中的各項規定,以確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此外,該規程也適用于安全管理負責人,幫助他們制定和完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整體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