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辦公會議制度》講解了安全辦公會議的召開頻率、主持人員及參會人員,規定每周一15:30舉行,由經理或安全副經理主持,參會者涵蓋公司多個重要崗位負責人。該制度描述了會議的主要任務,包括學習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聽取各部門規程執行和安全管理情況匯報、分析事故隱患并制定解決措施、對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研究討論以吸取教訓、檢查上次會議事項落實情況并根據公司生產狀況安排階段性安全工作重點等。文中強調會前參會人員需做好充分準備,對重大問題提前報審,并要求會議結束后形成紀要上報下發,確保決議得到落實。同時,文件明確了行政辦公室、安全科、調度室在會議記錄、內容整理、通知下發以及監督檢查等方面的職責,以保障會議決策的有效執行。
《安全辦公會議制度》適用于各類存在安全生產管理需求的企業,尤其是那些具有較高安全風險的行業,如煤礦、化工等。此制度有助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體系,確保從管理層到基層員工都能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它為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幫助他們及時了解和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調處理安全隱患問題,提高企業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