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控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安全監控人員的具體職責與工作要求,包括設備運行維護管理、確保系統正常安全運行等。該文件描述了監控人員需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并做好交接班記錄,時刻關注安全監控系統的運轉狀況,對各類數據參數進行分析,并根據采掘進度及煤礦安全規程調整傳感器位置和定義。文檔明確了在礦井出現重大事故預兆時應立即匯報給礦領導及相關單位,在瓦斯超限、曲線異常或主扇停機等情況下需書面匯報至公司調度室及有關領導且由領導簽字備查,嚴禁關閉系統切斷聯系。此外,規定每日早9點前提交前一天的安全監控日報給礦領導簽字保存,強調詳細做好各種記錄,填寫監控值班記錄,愛護保養中心站設備保持環境整潔,同時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安全監控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內的安全監控崗位工作人員,特別針對那些負責礦井安全監控系統操作、維護以及相關數據處理的專業人員。這些人員需要按照文件中的各項規定執行工作任務,以保障礦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礦井生產活動符合國家關于煤礦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