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察部綜合科業務保安責任制》講解了安全監察部綜合科在保障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和工作要求。該制度強調了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職業操守和紀律性,確保崗位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文中描述了綜合科負責處理上級文件的收發、登記、呈批等流程,以及文件審核、分發與檔案管理的任務。同時,文件明確了綜合科需承擔起草各類綜合管理文件的責任,包括會議組織、會務安排、記錄整理和會議紀要的編寫,并對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此外,文件還規定了綜合科負責文件打印復印及報刊訂閱等日常辦公事務,以及礦井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績效評估的上報工作。最后,文件指出綜合科還需負責辦公用品的領用與發放,確保資源合理利用,節約成本,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全監察部綜合科業務保安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安全監察部門,特別是那些設有綜合科的機構。這一責任制為綜合科工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工作指南,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通過規范文件管理和會議組織等工作,能夠有效支持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促進企業內部溝通協調,為實現安全目標提供有力保障。同時,它也適用于需要建立類似責任體系的其他礦業或高危行業的安全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