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值班制度》講解了值班人員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中應遵循的工作規范和職責。該制度明確了值班人員必須經過上級部門的專業培訓并持證上崗,確保其具備必要的專業技能。值班人員需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時需對所有監控系統進行檢查與交接工作,保障監控系統的連續性和完整性。制度還強調了機房的安全管理,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并規定前來檢查或參觀的人員必須填寫“來人登記記錄”。對于主機設備的操作權限進行了嚴格限制,值班人員不得隨意更改主機設備屬性、添加或刪除文件、使用回收站程序以及自帶光盤或軟件上機操作,同時嚴禁進行游戲操作,以保證系統的穩定運行。此外,值班人員有權制止其他人員在主機上的不當操作,并且要保持機房及設備的整潔衛生。在瓦斯超限報警、系統不正常運行等情況下,值班人員應及時向礦領導匯報并處理上級監控中心的指示。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值班制度》適用于煤礦等涉及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行業領域。具體來說,該制度針對那些安裝有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企業或單位,特別是煤礦企業中的相關崗位人員。這些人員包括負責日常監控工作的值班員、技術維護人員以及可能接觸到監控系統的管理人員。該制度為上述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確保他們在執行任務時能夠遵循統一的標準,從而保障系統的正常運行和數據的安全性,減少安全隱患的發生概率,提高整個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