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責任制》講解了煤礦企業中關于通風、防瓦斯、防煤塵、防火等四個方面的安全管理責任制度。該文件詳細闡述了礦井成立的“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領導小組的構成,包括組長為礦長,副組長由總工程師及多位分管不同領域的副礦長擔任,并明確了下設辦公室及其職能。文件強調礦長每季度初召開專業工作會議,總結上一季度的工作并解決重大問題;總工程師每月主持分析排查和布置日常工作。此外,還具體劃分了各層級領導在“一通三防”中的職責,如礦長是第一責任者,負責總體協調與資源保障;總工程師承擔技術指導和措施編制任務;分管生產、安全、機電的副礦長分別對生產過程中的規定執行、隱患處理、電氣設備防爆等方面負責;分管經營的副總經理確保資金器材供應;安監科長監督安全技措工程完成情況;通防副總協助總工程師進行技術業務管理;通防科負責專業安全技術業務管理和事故預防;通修隊具體實施通防工作并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機電部門則專注于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
《“一通三防”管理責任制》適用于所有從事煤炭開采的企業,特別是那些具有復雜地質條件或存在較高風險的礦井。它不僅為管理層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也為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協作提供了框架。通過建立健全的責任制,能夠有效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減少因管理疏忽導致的安全事故,保障礦工的生命健康權益,同時也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和社會形象。這一制度對于推動整個煤炭行業向更加規范、科學的方向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