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儀器、儀表保管、維修、保養制度》講解了安全儀器和儀表從保管到報廢的全流程管理規范。該制度強調所有安全儀器和儀表應由專人負責,逐臺建立詳細賬目并記錄使用、故障及檢修情況。文件指出領退儀器需有記錄,確保其完好無損,并要求使用者攜帶時避免碰撞擠壓,熟悉設備構造性能以正確操作。交回后需及時清潔擦拭并保持部件連接牢固。定期維護是必要的,必須由專業人員在清潔干燥環境中進行,按照說明書拆裝和保養,涂抹防銹油保證潤滑。針對瓦斯探頭、電源箱等特定設備提出具體維護周期,如瓦斯探頭每7天調效一次,電源箱每6至12個月升井檢修。對自救器、瓦斯機實行統一管理,每天檢查外觀和內部狀況,每周進行氣密校正。長期存放的儀器需存放在良好通風、干燥整潔的庫房中遠離熱源和危險品。規定強檢儀器須按期送國家質檢單位校驗,不合格設備應及時維修或報廢。同時設立處罰措施以防止故意損壞行為。
《安全儀器、儀表保管、維修、保養制度》適用于煤礦及相關行業領域,特別涉及需要使用各種安全檢測儀器和儀表的企業。這包括但不限于煤礦開采企業、礦井施工與運營單位以及從事相關工作的科研機構和技術服務提供商。該制度有助于確保這些單位中的安全儀器和儀表始終處于最佳工作狀態,從而提高作業安全性,保障工作人員的生命健康。它不僅為設備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也為管理層提供了有效的監督依據,確保各項安全標準得到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