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安全信息辦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安全信息辦主任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必須履行的職責,以及未盡職所應承擔的責任。該文件指出安全信息辦主任需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資格。具體崗位責任包括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建立健全礦井安全信息管理制度;進行安全大檢查和每日安全信息回報;統計考核領導干部及信息員下井情況;監督重要安全隱患整改;提供準確的安全信息資料;維護副井上下井人員秩序;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并且要深入現場檢查制止“三違”。此外,對于未能有效履行上述職責的情況,規定了相應的責任追究措施,明確了直接責任、領導責任等不同情形下的處罰方式,如警告處分、行政處分、經濟處分乃至刑事責任。
《安全科安全信息辦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安全管理部門,特別是擔任安全信息辦主任職位的相關人員。此文檔為這些工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確保他們了解自身在保障煤礦生產安全方面的重要角色。它不僅幫助相關人員熟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還指導他們如何具體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從而保障煤礦企業的穩定運行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