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講解了礦井安全檢查的具體實施辦法、頻率及責任分配。該制度明確了每周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各分管領導需每日對其負責區域進行專項檢查,班組長每班施工前也要進行例行檢查。各級領導干部應堅持現場巡回檢查,并確保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并記錄備案。對于無法立即解決的問題,要求采取臨時措施保障生產安全。文中還強調了安全檢查的準備過程,包括依據“三大規程”制定檢查標準,重點審查現場管理、制度落實等多方面內容。檢查后將召開現場辦公會,對發現的問題按照“四定”原則進行處理,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驗收。此外,針對安全隱患治理與報告,規定了對重大危險有害因素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建立檔案,定期召開安全會議討論隱患問題,明確責任人、地點、時間三項落實,確保隱患得到有效控制。對于復雜隱患,還需制定專門計劃并爭取資金支持。
《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適用于礦山行業,特別是那些涉及地下開采和其他高風險作業的企業。該制度為礦業企業提供了系統性的安全檢查框架,幫助管理層更好地履行其安全管理職責。它不僅指導企業如何組織日常和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還為處理和報告安全隱患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流程。這使得所有參與人員都能明確自身在維護工作環境安全方面的角色和責任,從而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發生率。同時,這一制度也適用于其他具有類似生產環境和風險特征的工業領域,如冶金、化工等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