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刷清掃巷道積塵制度》講解了為應對礦井煤塵爆炸性和職業病危害而設立的具體措施和要求。該制度指出每次沖洗或清掃的巷道長度不得少于300米,不足300米則需全巷沖洗清掃,并且從頂板到兩幫和底板進行全面清潔,確保背板在內的所有區域無殘留粉塵。工作面運輸巷、回風巷、機巷必須實施灑水滅塵操作。放炮后恢復作業前應由專人負責用膠皮水管將巷道內的巖塵徹底清除,不留空白區。防塵工作中必須嚴格依據作業規程使用防塵設施,不可擅自停止灑水降塵。在井下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等關鍵位置安裝噴霧裝置或除塵器,作業時啟用以控制粉塵。定期沖洗清掃積塵制度要嚴格執行,主要進風巷每月至少一次沖刷,采區巷道每月至少一次清掃,工作面各巷道每半個月至少清掃沖刷一次,所有清掃須達到規定標準并記錄詳細。
《沖刷清掃巷道積塵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特別是那些存在煤塵爆炸風險及需要防范矽肺和塵肺等職業病的礦區。此制度針對礦井內的各類巷道如運輸巷、回風巷、機巷以及井下煤倉、溜煤眼等易積塵地點,還有地面篩分廠、破碎車間帶式輸送機走廊等重點區域,對這些地方的粉塵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確的操作規范和頻率要求,旨在保障礦工的身體健康,減少煤塵引發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