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規程措施管理制度》講解了煤礦在作業規程管理方面的具體要求與實施流程。該制度旨在通過建立完善的技術管理體系,確保礦井建設生產、經營規模擴大過程中能夠實現正規作業標準化和非正規作業規范化管理,并達成閉合管理和持續改進的目的。制度明確了以總工程師為核心的技術管理體系職責,對作業規程的編制、審批、貫徹學習、補充復審等環節進行了詳細規定。其中,作業規程必須提前一個月開始準備,在投產或開工前完成批準并嚴格執行;規程編寫需依據相關安全法規和技術標準,內容要全面準確且具備指導性;會審工作由總工程師或分管副總工程師主持,參與人員包括各專業副總工程師及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貫徹學習則強調全員覆蓋,未經考試合格者不得上崗;此外,還對規程的存檔、編號備案以及現場放置等細節作出嚴格規定。
《煤礦規程措施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特別是那些正在進行礦井建設和生產的單位。它為煤礦企業的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一線作業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操作指南。對于煤礦企業而言,這套制度不僅有助于規范內部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保障了煤礦生產的安全性和合法性,降低了潛在風險,確保各項作業活動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也為其他涉及類似高危作業的行業提供了參考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