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生產作業計劃編制、審查和決策制度》講解了月生產作業計劃作為年度生產計劃的具體分解與實施,是完成年度生產計劃的基礎和保證。該制度明確了月生產作業計劃指標必須由上級主管科室下達,并要求每月礦生產計劃安排前進行現場勘察以確定下月生產作業位置。礦井生產的各期計劃由生產技術科根據相關規定組織人員編制,呈報和下達年、季、月生產計劃指標需結合實際情況并通過礦領導班子研究,最終由礦長確定。月度計劃指標基于勞動定額及具體接續情況提出并審議后由礦長確定。確定后的計劃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編制表冊及時分發,生產月度作業計劃應在實施前2天下發。各單位需要盡快研究制定落實計劃的方案和措施,并做好傳達布置工作。生產技術科負責落實礦井產量進尺、工程計劃的生產組織和設備材料供應安排,物資供應站負責采購供應。礦利用會議形式調度平衡生產計劃及指標落實情況,并定期分析總結工作。各科室須接受礦計劃指導積極落實任務。會后根據建議計劃和意見進行作業圖設計,圖紙完成需經審查匯簽后發放。生產單位必須按圖紙要求進行生產,確保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遇到特殊情況時,生產單位必須上報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后實施。月計劃圖設計人員要根據月末采場實測工程位置明確計劃工程區域及工程量。各單位當月未完成計劃需在下月會上說明,否則將考核處罰。生產技術管理人員應深入現場巡視協助解決技術問題,對違反作業要求現象有權制止。
《年度生產作業計劃編制、審查和決策制度》適用于煤礦生產企業,尤其是那些涉及復雜生產流程和技術管理的企業。該制度為企業的生產管理部門、生產單位以及相關職能科室提供了詳細的指導,確保從計劃編制到實施的每一個環節都有章可循。對于需要精確控制生產進度、保障安全生產、提升生產效率的企業來說,這一制度提供了系統化的解決方案,有助于企業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實現高效、有序的生產運營。同時,也適用于希望規范內部生產作業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和應對各類生產挑戰的礦山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