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質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煤質科科長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和任務。該文件明確了煤質科科長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遵守公司下達的安全工作指令和規定,并積極參加安全會議。煤質科科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有主要管理責任,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堅持一手抓生產,一手抓安全的原則,不安全則不生產,確保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這“三違”現象的發生。對于查出的事故及事故隱患,嚴格遵循“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并嚴格執行對“三違”現象的懲罰制度。文件強調要做好本單位安全生產、文明生產以及風險預控管理工作,以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此外,煤質科科長還負責指導本單位群安(青崗)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科隊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同時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參與每周一次的班組安全活動日,及時采納工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并進行整改。
《煤質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中的煤質科部門,具體為煤質科科長這一職位設定的責任規范。無論是大型煤礦企業還是中小型煤炭生產企業,只要設有煤質科且存在相應的安全管理需求,都可依據此文件明確科長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這有助于提升煤質科內部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企業在安全生產法規框架下穩定運營,特別是在那些需要高度關注生產與安全協調發展的煤炭加工、篩選等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