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職業衛生規章制度》講解了為更好地貫徹實施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加強職業衛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推動煤礦安全生產而制定的職業衛生責任制度。該制度首先明確了成立以礦長為組長的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涵蓋勞動人事、安全、生產等多個部門負責人,并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在管理職責方面,各部門分工明確: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檢查考核及制度制定;安監站承擔監督法律執行、事故隱患排查和應急救援任務;人力資源科組織教育培訓、防護用品管理和健康監護;生產、技術、通防科進行粉塵濃度測試與降塵措施制定;企管科確保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治設施“三同時”;供應科保障職業衛生投入;財審部門落實資金渠道和專款專用;區隊設置公告、參與查處和維護員工權益;醫院處理職業病統計、應急醫療救護并提出改進建議。
《煤礦職業衛生規章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的各類企業,尤其是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煤礦企業。它不僅為管理層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也為一線員工提供了保護自身健康的依據。通過明確各層級各部門的具體職責,確保從高層領導到基層員工都能參與到職業衛生工作中來,共同預防和控制職業病的發生。這一規章制度特別適合那些需要嚴格遵守國家職業病防治法規、重視員工健康安全的企業,在提升企業形象的同時,也為企業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