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木料場木工崗位職責》講解了木工在煤業木料場的具體工作要求和行為規范。該文件描述了木工需要服從領導指揮,堅守崗位并遵守勞動紀律,同時根據生產需求和領導指派的規格進行加工。文中提到木工負責嚴把采購材料質量關,確保按照礦管委制定的標準進行采購,拒絕收購腐朽或干枯樹木。在收購材料時,需由木料廠負責人、倉庫負責人、公司督查、生產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共同驗收,并記錄簽字確認,保證碼單相符。對于材料出庫,木工依據主管礦長簽批的領料單開具出庫單,嚴格按單據標明的數量、型號、用途發貨,若發現填寫不清或漏項則拒絕發貨。文件還強調木工應對儲備物資按規定合理擺放,檢查積壓或超儲物資,并做好“三通”“四防”工作。此外,在開鋸前要檢查電鋸狀態,佩戴安全帽和工作服,完工后清理現場,保持原料凈、鋸底清。每天需清掃場院兩次,灑水降塵,晚上不定時巡邏以確保安全。最后,認真做好消防工作,經常檢查供水防火系統是否正常,及時報告處理隱患。
《煤業木料場木工崗位職責》適用于煤炭行業的木料場管理與操作人員,尤其是從事木材加工和倉儲管理的木工。這份文檔為這些人員提供了具體的工作指南,幫助他們明確自身職責,確保在日常工作中遵循相關規章制度,保障生產和倉儲的安全、有序進行。它也適用于監督和管理人員,用于評估木工崗位的工作執行情況,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措施得到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