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副區長通防責任制》講解了通防副區長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具體職責和任務。通防副區長在區長領導下負責“一通三防”工作的直接管理,確保各項工作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程和技術規范的要求。文件強調通防副區長需組織并參與通防管理及資料整理工作,保證其合法合規。此外,通防副區長還需協助區長進行日常管理,熟悉并嚴格執行通防規程措施,確保不出現違章操作,并帶領職工完成各項任務。當區長不在崗位時,通防副區長應承擔起區長的職責,確保工作連續性。文件指出,通防副區長需定期審查原始記錄和報表,確保數據準確無誤,并對現場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發現、匯報和解決。通防副區長還需對因工作疏忽導致的事故隱患或事故負主要責任。同時,文件明確了通防副區長需要組織監督相關人員完成分工任務,檢查井下設施情況,及時維護并處理風量測定、氣體濃度測量、粉塵濃度測量等問題。
《通防副區長通防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各級管理人員,尤其是擔任通防副區長職務的人員。該文件為這些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職責,確保煤礦生產的安全與合規。通過詳細規定通防副區長的具體職責,該文件有助于提高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減少安全隱患,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此外,該文件也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培訓部門,作為新任通防副區長及其他相關管理人員的培訓材料,幫助他們快速熟悉并掌握相關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