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區安全目標管理制度考核辦法》講解了通防區針對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考核和獎懲措施。該制度規定對在安全工作方面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將按照年初制定的工資分配方案給予一次性獎勵,而出現輕傷以上事故的班組會被扣30分并額外處以1000元罰款。各班組需維持安全質量標準化的一級標準,若水平下降則會被扣10分。文件強調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及依法治安的重要性,對于發生偷盜、打架等違法亂紀事件的班組同樣會扣10分,并根據情節對責任人處以500至2000元罰款。此外,強化安全培訓也被視為關鍵環節,未按規定開展或不認真執行安全教育培訓的班組會被扣10分。同時,為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要求加強現場和技術管理,因管理不到位導致安全隱患或事故的班組將被扣20分。文件還指出必須強化隱患排查與整改,沒有排查整改記錄的班組會被扣10分。最后,文件提出堅持齊抓共管反對三違現象,職工出現三違行為時,所在班組需自行抵消否則也會被扣10分。
《通防區安全目標管理制度考核辦法》適用于煤炭行業尤其是煤礦企業的通防區,旨在通過明確具體的獎懲措施來規范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這一制度有助于確保礦區內的安全生產秩序,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它不僅適用于通防區內部各班組,也適用于監督和管理這些班組的上級部門。通過實施此考核辦法,能夠促使所有相關人員更加重視安全目標的實現,從而保障礦區整體的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