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安全副總工程師安全職責》講解了通風安全副總工程師在公司安全工作中的具體技術責任,特別是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核心作用。該文件指出副總工程師要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深入生產一線解決技術問題,并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文中強調其負責審批“一通三防”的規程措施,協助召開技術例會分析安全形勢和制定預防措施,同時編制并貫徹執行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對于威脅礦井安全的重大災害,需要不斷研究以提出有效的預防方法和安全措施。此外,該職位還承擔著組織推廣新裝備、新工藝、新技術的任務,以及制定員工安全技術培訓的具體內容,并參與重大事故的搶救、分析、處理,確保采取預防措施。
《通風安全副總工程師安全職責》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特別是那些涉及地下礦井作業的企業。它為通風安全副總工程師明確了具體的工作范圍和技術責任,幫助這類專業人員更好地理解自身在保障礦井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角色。此文件同樣適合于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部門,有助于提升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確保所有相關方都認識到“一通三防”工作的關鍵性及其對礦井安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