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篩選隊生產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篩選隊生產副隊長在安全生產方面承擔的具體職責。該制度強調了副隊長需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部門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確保本隊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實施,并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全責。文件指出,副隊長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指揮生產,杜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行為,遵守煤礦職工安全手冊的相關規定。同時,副隊長要組織并參與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召開班前會,確保生產前的安全準備到位。此外,還要求副隊長定期組織安全生產例會,分析當前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考慮生產設備的安全性能,避免超負荷運行,并嚴格執行員工持證上崗制度。一旦發生事故,副隊長應及時保護現場,上報事故情況,組織應急救援,并參與事故調查。最后,副隊長還需確保員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
《篩選隊生產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的篩選隊,特別是擔任生產副隊長職位的管理人員。這些人員直接負責篩選隊的日常生產和安全管理,是連接企業高層管理與一線員工的重要紐帶。該制度明確了副隊長在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責任,有助于提高其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確保生產活動在安全規范的前提下進行。通過遵循這一制度,副隊長能夠更好地指導和監督團隊成員,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也為企業創造穩定和諧的生產環境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