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聯系制度》講解了為確保生產安全順利進行,礦地測與技術、設計、施工、采掘等單位應互相協作,緊密配合并相互監督的相關要求。有關業務聯系必須通過業務聯系單、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通知單、會議紀要等制度進行,明確各部門之間的溝通渠道和時間安排。其他部門需要地測科提供資料時,需提交總工程師簽字的委托書,并按不同情況提前規定的時間交付資料。例如,采區設計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需在正式設計前3個月交付,掘進工作面地質說明書應在設計前30天交付等。地測與施工單位之間有詳細的業務聯系規則,包括提前三天通知地測科準備資料、日常延設中腰線的通知時間、停頭或復工的通知形式等,確保施工過程中的數據準確無誤。對于大型重要貫通測量工程,設計部門需提前向地測部門提供圖紙,地測部門負責審查驗算,編制貫通測量方案,并通過業務會議確定允許偏差。存在水患、老空等隱患時,地測部門需提前以書面形式下發預報通知單,停止施工處理隱患,待隱患徹底處理后下發復工通知單。各種巷道內的導線點、中腰線等關鍵標識,施工單位必須妥善保護和交接。若違反規定造成質量和人身事故,將依據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追究。
《生產安全聯系制度》適用于煤礦開采及相關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具體而言,它適用于從事礦地測量、技術設計、施工建設以及采掘作業的企業和單位。該制度為這些企業提供了詳細的操作指南,幫助他們建立有效的內部溝通機制,確保各部門之間信息傳遞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從而保障生產活動的安全性和效率。同時,也為相關部門制定安全生產計劃、實施安全措施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有助于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