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管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企管副總工程師在全廠產品質量升級工作中的職責,包括協助廠長進行安全質量標準化基礎工作。該文件闡述了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決定、通知和通報的重要性。它描述了參與生產與安全例會的必要性,以了解并及時解決涉及安全的質量疑難問題,并強調對因工作質量而誘發的安全事故承擔責任。文件指出需要深入基層研究產品質量變化的原因及波動規律,制定整改措施,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確保信息暢通和反饋及時也被提及。此外,文件還提到參加全廠安全大檢查,并定期向廠長匯報工作情況。
《企管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各類制造業企業,尤其是設有專門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崗位的企業。這些企業的副總工程師或類似職位人員應遵循此責任制,確保其負責的產品質量升級工作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標準。同時,該文件也適用于希望提高內部安全管理水平,強化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預防由工作質量問題引發安全事故的企業管理層和相關人員。通過落實此責任制,有助于構建更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