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灑水防塵、定期清掃煤塵制度》講解了礦井綜合防塵措施的重要性與具體要求。礦井需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管路系統,沒有該系統的采掘工作面禁止生產。井下所有煤倉應保持一定煤量且不得放空,并有控制風流防止煤塵飛揚的通風措施。巖巷掘進實行濕式鑿巖等防塵措施,使用濕式煤電鉆打眼并采用炮泥。對于易產生和堆積煤塵區域,如巖巷掘進工作面、煤倉眼口及運輸巷道等,必須安裝噴霧灑水裝置確保正常使用。井巷中風流速度應符合規程規定,避免過低或過高影響粉塵排出。各單位須定期清掃積塵和沖洗沉積落塵,主要運輸巷道每季一次,各采區巷道每月一次,煤倉眼口則經常沖洗。明確各相關單位的防塵責任劃分,包括采掘區隊、通風科、機電隊、生技科以及生活服務部門各自的職責范圍。此外,將防塵設施作為工程驗收項目進行檢查,未完成或質量不合格者需整改,同時把綜合防塵納入安全檢查重點項目。
《灑水防塵、定期清掃煤塵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尤其是地下煤礦作業環境中的防塵管理工作。該制度為煤礦企業提供了具體的防塵措施指導,確保從采掘到運輸各環節的有效防塵。適用于煤礦企業的管理層、工程技術部門、安全監管部門以及一線操作人員,幫助他們了解各自在防塵工作中的角色和任務,從而保障井下作業人員健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降低因煤塵引發的安全事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