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巷道積塵管理制度》講解了井下各產塵地點的粉塵管理措施與具體要求。該制度依據粉塵濃度測定情況合理劃分區域并明確洗塵周期,針對不同區域制定了詳細的清潔頻率:采煤工作面兩順及邊聯煤塵和掘進巷道的煤塵均由施工單位負責每周兩次清洗;皮帶轉載點前后20米范圍內的煤塵由使用單位每日清洗一次;電纜上的粉塵則由負責單位每周清掃一次;其他巷道的煤塵由保安區消火隊負責,包括建立洗塵制度、配備人員、編制循環圖表并按此對各巷道進行定期清洗,確保無煤塵堆積。此外,制度明確了掘進中的巷道每班清洗一次,而采區皮帶道、集中皮帶道每周清洗一次的具體要求。對于粉塵清洗項目,涵蓋了巷道幫、頂底板、各種管路、電纜、皮帶運輸機及其他設備,并強調洗塵質量,即灑水應適度,保持濕潤但不泥濘的狀態。為確保制度落實,安檢處、生產科、保安區和礦領導將負責監督檢查,對未達標單位有權責令整改并實施罰款。
《清洗巷道積塵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及其下屬各部門,特別是涉及井下作業的所有施工單位、皮帶運輸系統維護單位以及電纜管理單位等。它不僅為這些部門提供了具體的粉塵管理指導,還明確了各自的責任與義務,確保井下環境符合安全標準。同時,該制度也為安檢處、生產科、保安區和礦領導提供了監督依據,幫助他們有效監管各單位的工作,保障礦井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