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管部部長防突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企管部部長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和要求。該文件闡述了企管部部長需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及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掌握突出預兆和防突基本知識,強化防突意識。文件描述了制定礦井年度、月度生產經營計劃時必須包含防突培訓、工程、措施、設備及資金等計劃內容。文中提到防突設備到貨后,部長需參與聯合驗收工作,確保設備合格入庫。此外,《責任制》指出,在制定年度科技計劃時應納入防突科研攻關計劃,明確項目名稱、實施部門、負責人以及完成時間。為推進科研工作,部長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防突研討會,并設立研究獎勵基金,表彰在防突研究和實踐中做出貢獻的人員。
《企管部部長防突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的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存在煤與瓦斯突出風險的企業。它主要針對企管部部長這一職位,明確了其在保障煤礦安全生產方面所承擔的具體責任。此文件不僅適用于正在運營中的煤礦企業,也適用于新建或擴建煤礦項目的管理團隊,旨在通過規范管理層的行為,確保煤礦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能夠有效預防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