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安全監察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通風安全監察員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具體職責。該文件闡述了通風安全監察員需在站長領導下,負責礦井通風方面的安全監察工作,并強調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安全規定,參與審查通風作業規程及施工安全措施的制定與監督執行。文件描述了監察員需要經常深入現場,檢查“一通三防”(通風、防塵、防火、防瓦斯)安全狀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解決,對于不能及時消除的隱患應停止作業并向領導匯報。同時,文件提到通風安全監察員還應參加“一通三防”工程驗收交接和安全質量大檢查工作,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此外,文中指出其有責任督促檢查“一通三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參與事故調查處理,推動防范措施的制訂與落實。
《通風安全監察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中負責通風安全工作的專業人員。具體而言,它為那些在煤礦內部從事通風安全監察工作的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工作指南。該文件不僅適用于直接參與通風管理的一線工作人員,同樣適用于管理層中負責監督和管理通風安全事務的相關人員。通過遵循這些規定,相關人員可以更好地履行自身職責,保障煤礦生產過程中的通風安全,有效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