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隱患排查制度》講解了為確保煤礦安全生產,消除事故源頭,防范通防安全事故的發生而制定的詳細規定。該制度旨在規范隱患行為,強化過程控制管理,并落實隱患治理目標責任。文中明確了礦需建立通防考核機制,鼓勵職工舉報隱患,同時各單位應具體落實排查辦法和明確排查責任。礦總工程師負責制定措施并進行排查,安全第一責任者組織落實隱患認定。文中定義了通防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等,并列舉了如通風、瓦斯、煤塵等多個方面的隱患類別。重大隱患則指可能引發瓦斯爆炸、煤塵爆炸等嚴重后果的情況。對于隱患排查,規定由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定期組織排查,且隱患需具體明確。在隱患管理方面,實行自述制度和檔案建立,確保隱患信息完整記錄并跟蹤監督。隱患治理部分強調了整改措施的制定、審批與執行流程,明確了從行政副職到工人各層級的具體職責。最后,通過評優制度和獎懲措施對隱患排查及治理效果進行考核。
《通防隱患排查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及相關行業的安全管理領域,尤其是煤礦企業。該制度主要面向煤礦管理層、安全監察部門、工程技術人員以及一線作業人員等群體。其目的是指導這些人員如何正確識別和處理通防隱患,確保在日常生產過程中能夠有效預防通防安全事故的發生。通過對隱患的全面排查、嚴格管理和及時治理,提升整個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