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監區監區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通防監區監區長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煤礦一線“一通三防”等技術組織和管理工作負全責。文件規定了監區長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并依法取得安全資格證。其職責包括:積極配合礦長及相關部門貫徹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確保本礦“一通三防”工作的有效開展;制定并考核監區內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人員進行學習和技術水平提升;嚴格把關“一通三防”措施設計,參與審查具體安全措施,推廣新技術應用,提高工作水平;每日審閱通防報表,監督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通防設施施工維護與通風系統調整;定期檢查通風、防塵、滅火系統,建立火區管理制度,制定預防瓦斯積聚措施,排查隱患及時整改;保證測塵、測風、測瓦斯工作的準確性,管理自救器確保符合規定要求;負責通防質量標準化檢查評比。外出期間需明確專人代行職權,并杜絕“三違”現象。此外,文件還明確了對于違章指揮、忽視事故隱患、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等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包括警告處分、降級直至開除紀律處分。
《通防監區監區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中擔任通防監區監區長職位的管理人員。該文件特別針對那些需要承擔煤礦“一通三防”安全管理責任的專業人士,幫助他們了解自身在保障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與義務。通過明確崗位職責和責任追究機制,此文件為監區長提供了指導,以確保他們在日常管理和突發情況下能夠正確履行職責,保障煤礦作業的安全性。同時,它也適用于相關監管部門,在監督和評估通防監區的安全管理工作時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