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廠事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洗煤廠事務員在生產過程中所承擔的具體職責和責任追究機制。該文件明確了洗煤廠事務員不僅需要協助廠長進行工資、津貼及材料成本的核算工作,還需負責生產備件及常用材料的上報、領用、保管和發放。文中強調貫徹執行各項工資政策和分配辦法,做好工分計算、工資資料統計和上報工作,以及職工崗位變動和新工人轉正定級的申報任務。同時,要求認真管理全廠考勤統計和原始記錄單,確保生產成本的日常核算準確無誤,并進行成本分析檢查與考核,指出影響成本下降的原因,提出加強管理措施建議。為保障安全,要求杜絕“三違”現象,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對于責任追究部分,《洗煤廠事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詳細列出了針對不同失誤或違規行為的責任認定和處罰措施,如因個人失職造成經濟損失、工資核算弄虛作假等情形下對事務員應給予經濟處罰、紀律處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洗煤廠事務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洗煤廠內部從事事務管理工作的人員,特別是那些直接參與工資核算、材料管理、考勤統計以及生產成本控制等關鍵環節的工作人員。這些人員需要熟知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及時申報與妥善保管、工資政策的嚴格執行、生產成本的有效監控等,以確保洗煤廠運營過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規性,避免因工作疏忽或違規操作引發的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此外,本文件也適用于洗煤廠管理層,以便監督事務員是否盡職盡責地履行其崗位職責,從而維護整個工廠的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