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網絡管理制度》講解了礦井必須具備完善合理且可靠的通風系統,確保采區以上通風系統的改變需編制通風設計與安全措施并報集團公司審批;而采區及以下通風系統變動時則要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總工程師批準。該制度指出生產水平和采區實行分區通風的必要性,強調高瓦斯礦井、容易自燃煤層采區及低瓦斯礦井多煤層聯合布置采區應設專用回風巷,并針對未設置專用回風巷的情況提出需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的規定。對于采區進回風巷的要求是貫穿整個采區,不允許一段為進風巷另一段為回風巷的現象存在。采掘工作面須獨立通風,其進回風不可經過采空區或冒頂區,同時規定回采工作面進回風巷間嚴禁有聯巷。在特定情況下(如開掘峒室等)導致回風流進入生產采區時,需制定串聯通風安全技術措施,同樣地,在采掘工作面獨立通風困難時允許有限次數的串聯通風,并對相關要求做了詳細說明。巷道貫通時,施工單位和通風科需分別制定安全技術和調整風量系統的措施,確保貫通后通風系統的及時調整。停產后的回采工作面設備回收與封閉時間也受到嚴格限制。井下爆破材料庫和機電設備硐室的通風條件被明確規范,強調通風系統中不得存在盲巷。每三年進行一次礦井通風阻力測定并提出改造方案,通風科負責定期繪制和更新各類通風系統圖,并保證每月對巷道進行全面檢查處理失修問題。此外,還規定了各系統、工作面、硐室的風量配備標準,以及測風頻率和報表審批流程等內容。
《通風網絡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尤其是涉及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以及存在容易自燃煤層的礦井。它不僅指導著礦山通風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維護人員如何構建科學合理的通風體系,還為從事采掘作業的一線員工提供了保障工作環境安全的重要依據。從管理層到操作層的所有相關人員都需遵循這些規定,以確保礦井內通風良好,防止瓦斯積聚和其他有害氣體超標,從而有效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礦工的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