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區黨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通風區黨支部書記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具體職責和工作內容。該制度明確了黨支部書記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各級政府頒發的安全生產法令和集團公司、礦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將安全工作列入黨總支議事日程。黨支部書記負責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規和遵章守紀教育,并且將安全表現作為評選先進和獎勵晉級的重要考核內容。參與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與區長共同確保安全生產,對“三違”人員進行追查處理是其重要職責之一。此外,黨支部書記需要經常深入現場,嚴格把控工程質量,檢查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排除發現的安全隱患,對于重大隱患要立即向調度室和分管礦長匯報并組織處理。黨支部書記還應會同區長開好本單位的安全例會,定期組織群眾安全活動,對本單位干部、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宣傳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充分發揮黨、政、工、團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通風區黨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等存在通風需求的礦山企業中通風區黨支部書記的工作指導。該責任制為通風區黨支部書記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方向和行為準則,確保其能夠有效履行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通過該責任制,可以提高通風區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促進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它不僅適用于通風區內部的安全管理,同樣也適用于其他具有相似組織結構和安全管理需求的企業部門,有助于推動整個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