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副總工程師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講解了通風副總工程師在礦井通風管理安全工作中的具體職責和任務。該制度指出,通風副總工程師需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礦井通風管理安全技術工作,并確保上級各項技術政策、指令、規定和措施得到貫徹落實。該文件還描述了協助總工程師制定并實施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規劃、計劃及措施的任務,同時強調對通風管理安全工作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技措工程進行審查并檢查落實。對于瓦斯隱患排查,《通風副總工程師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指出了副總工程師需要組織相關工作并對查出的隱患提出處理意見,在總工程師審查后組織實施。此外,文中明確了掌握通風系統裝備和運行情況的重要性,以及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責任,以確保系統的可靠運行和資金合理使用。文中還提到了副總工程師要負責技術科研攻關,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先進經驗的應用。
《通風副總工程師通風管理安全工作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中從事通風管理安全工作的相關人員,尤其是擔任通風副總工程師職位的專業人員。此文件旨在為這些人員提供明確的工作指導,幫助他們更好地履行在礦井通風管理安全方面的職責,確保礦山作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它同樣適用于那些需要了解或參與礦井通風安全管理流程的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如總工程師和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通過遵循該責任制的規定,可以提高整個團隊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礦井生產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