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備工區副區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修備工區副區長在確保當班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和要求。該文件指出修備工區副區長在書記、區長的領導下工作,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有主要責任,并是當班現場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文中強調副區長負責當班的安全、質量及任務完成情況,需開好當班的工前會以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同時規定副區長要按時參加礦召開的班前會,及時準確傳達上級安排的工作內容。此外,還必須了解并掌握全礦巷道失修狀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匯報。為保障安全生產,文件要求副區長增強責任心,堅守崗位,與職工同步上下班,杜絕遙控指揮現象。文件還提到應積極組織協調,合理安排工作,確保完成礦和生產部門下達的維修任務,控制巷道失修率。最后,明確指出要堅決反對“三違”,帶頭遵守規章制度,避免違章指揮和作業。
《修備工區副區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的修備工區,特別是擔任副區長職務的管理人員。這些人員需要依據此文件指導自身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嚴格履行各項安全生產職責,確保所在班組的安全生產有序進行。該文件同樣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監督部門,可用于檢查和評估修備工區副區長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表現,保證礦區整體安全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