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矸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選矸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要求掌握崗位工藝流程并適應作業環境,強調對所在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文檔指出選矸人員需要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并明確如果因未按規定穿戴而引起人身事故,將負主要責任。文檔描述了工作時應認真細心、精力集中且堅守崗位的重要性,指出由于責任心不強或脫崗導致的煤質事故及設備故障,責任人需承擔主要責任。此外,文件還強調遵守操作規程,嚴格按照規章制度、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和安全措施進行作業,確保設備正常運轉和人身安全。為了提高安全保障,選矸工要努力提升自保互保意識,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選矸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中從事選矸工作的人員。該責任制為這些工作人員提供了具體的行為規范和職責要求,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遵循安全操作規程,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以及設備的正常運行。同時,它也適用于相關管理層,幫助他們監督和管理選矸工的工作,保證整個生產過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通過嚴格執行此責任制,可以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