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檢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瓦檢員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與工作要求。該責任制強調瓦檢員應堅守工作崗位,積極參加班前會并履行自身職責。它描述了瓦檢員每日需進行井下巷道和工作面的瓦斯檢查工作,確保認真檢查、詳細布置,并嚴格遵循瓦斯巡回制度,做到邊檢查邊公布及三對照,及時處理發現的隱患。文件指出,瓦檢員負責井下通風和瓦斯管理,對瓦斯濃度超限區域必須立即撤出人員并采取措施,達到規程要求后方可重新進入。同時規定了瓦檢員有權利批評、教育“三違”人員并對瓦斯超限的工作點行使停產權。此外,還明確了炮檢員要負責“一炮三檢”工作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的執行,以及入井后的安全檢查流程。文檔還提及瓦檢員需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檢查如瓦斯檢定器等,防止失靈。對于電氣設備附近的瓦斯情況,瓦檢員有權在瓦斯超限時停止作業并撤離人員,嚴禁無風或微風作業。最后,強調瓦檢員要遵守崗位紀律,不擅離職守,規范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在交接班時要將風機運轉、風筒吊掛等情況交代清楚。
《瓦檢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的瓦斯檢查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其內容特別針對井下作業環境,為瓦檢員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行為準則和工作規范,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準確地識別和應對瓦斯風險,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本責任制不僅適用于直接參與瓦斯檢測的人員,也適用于監督和管理這些工作的上級領導和管理人員,有助于構建一個全面而有效的瓦斯安全管理機制,提高整個礦山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