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科長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通風科長在礦井“一通三防”工作中的職責與任務。通風科長需在礦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本礦“一通三防”及放炮火工品的業務管理,涵蓋監督檢查各單位對相關政策、規程的執行情況,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并組織編制年季月度“一通三防”工作計劃且監督執行,做好總結工作。同時,通風科長還承擔著組織礦井煤塵爆炸指數、煤層自然發火傾向試驗安排及預防自燃的安全措施制定的任務,參與各類設計審查并依據瓦斯動態情況,制定特殊地區的瓦斯管理辦法。通風科長要親自組織高瓦斯巷道或工作面的排放工作,制定通風阻力測定方案并組織實施,定期檢查回風巷道維修進度及完好情況,組織井下空氣成分抽樣化驗。此外,還要監督檢查貫通措施執行,掌握貫通區風量和瓦斯含量,會簽通風瓦斯報表,監督通風調度工作,檢查制度執行情況,制定通風質量達標計劃并組織檢查,掌握通風隊伍現狀并制定建設規劃,配合培訓人員,監督檢查儀修工作,做出購置計劃,組織實施反風演習和主扇特性試驗,組織月末工作總結會議,聽取匯報并對工作進行總結和安排。
《通風科長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中擔任通風科長職務的人員。這些人員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嚴格遵循該責任制所規定的內容,在礦井通風管理方面發揮主導作用。此文件為通風科長明確了具體的工作內容、責任范圍以及操作流程,確保其能夠高效、安全地開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保障礦井內員工的生命安全和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這不僅有助于提高礦井整體的安全生產水平,也為其他部門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使整個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更加系統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