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運輸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領導下,承擔業務技術領導工作并對其負責。該文件描述了運輸副總工程師需協助分管副礦長制定具體安排計劃和技術措施,涉及安全生產、人員調配、材料使用、設備管理及原煤運輸質量達標和全礦現代化建設方面。文中強調推廣先進輔助運輸設備的重要性,旨在發揮現有運輸設備潛力,提高輔助運輸能力,確保運輸作業安全。同時指出,運輸副總工程師要重點督促斜井一坡三擋、聲光信號、皮帶運輸機保護裝置等關鍵設施的檢查,并確保斜井絞車、平巷小絞車、電機車、軌道、礦車定期維修以及提升鉤頭、鋼絲繩的更換等工作的落實。此外,文件還提到組織每年一次電機車制動距離和礦車阻力測定及斜人車空重載脫鉤試驗,并建立相應的運輸圖表作業。
《運輸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內的運輸副總工程師崗位人員。對于從事煤炭開采運輸管理的專業人士而言,此文件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方針,有助于他們了解自身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與任務。通過遵循這些規定,相關人員可以更好地保障礦山運輸系統的安全性,確保各項運輸活動順利進行,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為實現高效、安全的生產環境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