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工程質量責任制》講解了總工程師在煤礦企業中對工程質量標準化工作的具體職責。該制度明確了總工程師直接領導“一通三防”(通風、防瓦斯、防火、防水)標準化工作,承擔防止瓦斯事故的具體領導責任,并確保嚴格執行相關質量標準。文件強調樹立“安全第一 質量為本”的思想,要求總工程師通過召開專業學術討論會,解決重大安全生產技術問題,提高工程技術人員的質量意識。此外,文件提到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新的監測手段,以提升質量標準化水平,并從技術角度改進通風管理,做好防瓦斯、防煤塵、防滅火、防水和防冒頂的工作,預防重大事故。總工程師還需每月組織一次“一通三防”大檢查,及時糾正并匯報發現的問題,確保所屬各單位的質量標準化工作順利進行。最后,文件規定總工程師負責礦井通風和地質測量的標準化達標工作,確保整個礦井的安全和質量。
《總工程師工程質量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的各類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需要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技術標準的企業。該文件主要針對企業的總工程師及其下屬的技術團隊,幫助他們明確在工程質量標準化工作中的具體職責和任務。它不僅適用于大型煤礦企業,也適用于中小型煤礦,旨在確保所有煤礦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都能達到高標準的質量和安全要求,有效預防和控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