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支部書記在安全生產中承擔的多方面職責。該文件描述了支部書記作為本隊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責任者,需要組織“黨員身邊無事故”、“黨員責任區”活動,以發揮黨員在安全生產中的先鋒模范作用。它還涵蓋了支部書記負責監督本隊落實勞動保護條例和職工安全生產“十項權利”,并提出整改建議的工作內容。文件指出支部書記需領導工會和團組織開展安全協管、青監崗活動,鼓勵女工家屬和團員青年參與其中。深入生產現場了解職工思想動態,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并重點幫教“三違”人員是其重要任務。此外,文件提及支部書記要開展安全宣傳活動,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上級規定,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向隊長和主管領導匯報問題與建議。文件還強調支部書記應督促技術負責人開展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協助隊長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研究部署安全教育工作,在特殊生產情況下親臨現場指揮確保安全。
《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的基層黨支部書記,也適合其他存在較高安全風險作業環境的企業或單位的類似職位人員。這些人員需要按照此責任制要求,切實履行自身在安全生產中的各項職責,保障職工的生命健康安全,維護企業的正常運營秩序。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只要涉及到一線生產安全管理,都可依據該文件指導實際工作,確保黨組織在安全生產領域發揮戰斗堡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