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護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支護人員在礦山井下作業中承擔的安全生產業務管理職責。該責任制強調支護人員需要全面貫徹執行有關支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指示和規定,確保這些規章制度在現場得到有效落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或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支護人員需立即匯報并尋求解決方案。文件指出支護人員要深入了解非木支護材料的計劃安排、使用管理和現存問題,及時向領導反饋并提出改進措施。此外,支護人員還應定期深入現場進行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教訓,不斷優化支護工作流程和技術,強化頂板管理以保障作業安全。同時,支護人員必須與其他相關部門保持密切溝通,了解坑代品的供應和維修狀況,嚴格把控質量關,禁止不合格產品進入井下使用。
《支護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礦山企業特別是從事井下開采作業的企業。它為支護崗位工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工作要求,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規定。此文件不僅適用于直接參與支護操作的一線員工,也適用于負責監督指導的管理人員。通過規范支護人員的工作行為,可以有效提高礦山企業的整體安全生產水平,減少事故發生率,保障職工的生命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