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區黨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運輸工區黨支部書記在安全生產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中的主要職責,強調其作為第一責任者的角色。文件明確指出,黨支部書記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掌握煤礦安全生產的專業知識,并具備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力。崗位責任方面,文件列出了具體職責:配合區長貫徹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監督質量標準和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排查幫教安全重點人員及違規人員;組織從業人員安全思想教育;參加班前會傳達安全生產規定;深入現場了解安全情況并協助解決問題;監督其他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特殊工種和崗位工種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監督師徒合同執行情況;杜絕違章現象。責任追究部分詳細規定了對黨支部書記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罰措施,包括警告、降級、開除甚至刑事責任,確保其嚴格履行職責。
《運輸工區黨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運輸工區的黨支部書記及其相關管理人員。該文件旨在指導這些人員如何有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確保煤礦生產過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文件特別強調了黨支部書記在貫徹國家法律法規、監督規章制度執行、提升職工安全意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此外,文件還明確了黨支部書記在發生安全事故或違規行為時應承擔的責任,為相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管理依據。通過嚴格執行這一責任制,可以提高煤礦運輸工區的整體安全管理水準,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