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三防”隱患排查制度》講解了為確保2018年礦井在雨季期間的安全運營,所采取的一系列具體措施和責任分工。該制度旨在通過加強水患排查與治理,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以保障礦井安全生產。調度中心依據雨季“三防”工作計劃要求,定期組織對相關工程進行督查,并確保檢查出的隱患得到責任落實及限期整改。機運管理中心負責督查和驗收井上下的供電系統及地面防雷設施校驗、井下水泵聯合試運轉等工作,同時按規定提交記錄給雨季“三防”辦公室。水害防治中心定期檢查周邊小煤礦及地表水體情況,觀測礦井涌水量,強化井下探放水工作并做好記錄。綜合科承擔地面住房漏雨、水溝清理、地表裂縫調查和充填等任務,按照工程計劃逐項施工且每項工程需具備驗收資料。供應科需準備充足的搶險物資和設備,確保緊急情況下可以迅速調用,并規定所有設備每次檢查后要有專用倉庫專人看守。雨季“三防”辦公室則定期召開會議,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分輕重緩急,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雨季“三防”隱患排查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特別是位于容易受到雨季影響區域內的礦山企業。它不僅為管理層提供了指導方針,還明確了各個部門的具體職責,從調度中心到機運管理中心,再到水害防治中心、綜合科以及供應科,涵蓋了從隱患排查、整改措施制定到物資儲備等多個方面的工作內容。這一制度對于提高礦區應對雨季災害的能力,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維持正常生產秩序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