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測定、化驗制度》講解了礦井內及地面揚塵點的測塵頻率和責任部門,規定井下所有測塵點每半月測定一次,地面揚塵點每月測定一次,由通風科負責。該制度詳細描述了粉塵濃度測定方法依據煤業公司粉塵濃度測定方法實施細則進行,并要求測塵人員整理測定數據、填寫記錄,測塵報表定期向礦長、總工程師及相關部門報送。對于煤塵危害嚴重的高產塵點,測塵人員需及時匯報并采取措施處理。此外,制度還涵蓋了新開拓水平、采區煤塵爆炸性試驗的要求,工班個體呼吸性粉塵監測頻率,以及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塵分散度的測定周期。同時,《粉塵測定、化驗制度》也明確了巷道沖洗、刷白的具體操作規范,包括巷幫、頂沖塵,底板積煤積塵清理,風筒、設備等表面積塵擦拭等內容。礦井主要進回風巷、采區進回風巷等不同區域的清掃頻率各有規定,且必須保持記錄。對于炮掘面,放炮前后需對工作面一定范圍內的巷道及煤(巖)幫進行沖洗灑水。運煤系統轉載、卸載點前后特定范圍內的巷道每班需隨時沖洗,確保井下巷道無超過規定厚度的煤塵堆積。各單位需落實定期沖塵、爆破噴霧、裝巖灑水等降塵措施,并按時提交礦井沖塵確認記錄。
《粉塵測定、化驗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存在煤塵爆炸風險的礦井。其適用對象包括但不限于測塵人員、通風科工作人員、礦長、礦總工程師及相關管理部門。該制度不僅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按照規定執行粉塵測定和化驗任務,還為其他涉及粉塵治理的崗位提供了參考依據,幫助他們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關安全規定,以保障礦井生產環境的安全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