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車信號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跟車信號工在執行任務時必須遵循的一系列安全規章制度。該文件規定了跟車信號工需持證上崗,在開始工作之前,必須認真檢查運輸線路及道岔的安全狀況,確保沒有問題影響行車安全后才可開展工作。文中指出開車或停車前,信號工應在安全地點以口哨聲為標準發出信號,禁止使用喊聲代替。對于拉車過程,強調要先發出慢拉信號,并在試拉確認無會車、刮車等情況后再發出開車信號,且不允許扒車。當對車時,要求待兩車接近再發出對車信號,車輛停穩之后掛鏈,嚴禁邊對車邊掛鏈。掛車時,需要檢查車鏈和插銷的完好情況,如發現損壞應立即處理并更換為專用插銷,不得用其他物料代用。同時,掛車數量必須嚴格按照規程規定執行,避免超掛車。列車經過岔道時,需待車停穩后才能搬好道岔。
《跟車信號工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鐵路運輸行業中的跟車信號工崗位人員。此文件旨在為從事此類工作的人員提供明確的安全操作指南,幫助他們了解自身職責所在,確保在執行工作任務時遵守相應的安全規范,從而保障鐵路運輸過程中的行車安全,減少因操作不當引發的安全事故風險。它不僅適用于日常的鐵路運營作業,同樣適用于新入職員工的培訓學習,使每一位跟車信號工都能充分認識到自己肩負的安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