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救護隊安全職責》講解了輔助救護隊在確保礦山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任務和具體工作內容。該文件描述了輔助救護隊必須執行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以應對緊急任務并隨時準備行動。它強調了引導和救助遇險人員脫離險區的任務,以及協助專職礦山救護隊進行搶救的重要性。文件還提及做好安全生產預防檢查、事故調查與分析,識別礦井潛在隱患并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而采取積極措施控制和處理這些隱患。參與氧氣呼吸器作業的安全技術培訓被列為重要職責之一。堅持下井檢查制度,每天檢查不安全因素,并將問題逐條落實到各區隊,要求限期整改,之后再復查,以此方式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此外,文件中也提到了輔助救護隊需協助完成事故救援工作,同時負責本礦職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輔助救護隊安全職責》適用于礦山行業,特別是那些設有輔助救護隊的企業或單位。其內容主要針對從事礦山開采及相關工作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礦山管理人員、救護隊員以及其他與礦山安全密切相關的工作人員。該文件旨在為上述人員提供明確的工作指導,幫助他們了解自身在保障礦山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確保在面對緊急情況時能夠迅速有效地作出反應,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