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隊安全管理激勵制度及考核辦法》講解了為提升干部職工參與礦井安全管理的積極性,制定的一系列詳細的工作績效評定標準。該文件描述了副隊長、班組長以及各班組職工的績效評估體系,涵蓋工作業績、違章情況、學習狀況和團隊精神四個主要方面。對于副隊長而言,通過值班、跟班下井等日常工作的表現進行評分,如查出隱患或處理三違行為將獲得額外加分,相反則會被扣分;同時強調了會議組織與參加的重要性,對獲獎或為單位贏得榮譽者提供額外獎勵。針對班組長,每十天由分管副隊長主導對其進行全面考核,依據四個部分的表現分為不同等級,并據此調整工資基礎分。具體規定了完成生產任務的質量、出勤率、違章次數以及參與安全學習活動的積極性等作為評價指標。對于普通職工,同樣采用四部分綜合評分的方式,每月由班組長負責考核并由分管副隊長審議,根據最終得分劃分等級并影響工資浮動。
《防突隊安全管理激勵制度及考核辦法》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防突隊伍,尤其是那些致力于提高內部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的企業。此文檔特別適合煤礦企業內的管理層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防突隊隊長、副隊長、班組長以及其他一線工作人員。這些人員可以通過遵循本辦法中的具體要求,有效提升個人工作績效,促進團隊協作精神,進而實現整個防突隊伍管理水平的穩步上升。此外,它也為其他相關行業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有益參考,有助于構建更加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