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隊黨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機電隊黨支部書記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和任務。該文件明確了黨支部書記需要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上級部門以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本隊其他人員執行情況。書記作為員工安全教育的責任者,積極組織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學習貫徹煤礦職工安全手冊的相關內容。同時,協助隊長管理本隊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員工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文件強調黨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此外,書記還應支持工會和共青團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時掌握員工思想動態,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素質。事故發生后,書記要負責穩定員工情緒和恢復生產等思想政治工作。加強黨風廉政教育,不斷提高黨員的政治素質,建設團結、務實、廉潔的班子。書記還需負責建立兼職安全網點,調動各級人員反“三違”的積極性,組織安全紀律檢查小分隊,每月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下井帶班期間,書記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加強對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監督檢查各副隊長的帶班工作落實情況。
《機電隊黨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的機電隊及其黨支部書記。它為這些崗位上的工作者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工作指南,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嚴格遵守國家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定,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這一制度不僅適用于煤礦企業內部的機電隊,也可為其他礦山或類似高風險作業環境下的安全管理提供參考。通過實施這一責任制,可以有效提升整個機電隊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維護企業的正常生產和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