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防突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工程師在礦長領導下負責全礦防突生產技術工作的職責。該文件描述了工程師需對全礦防突安全技術負責,履行防突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規程的編制審批報批職責以確保技術上的可行性。文中指出工程師應負責編制審批實施檢查防突工作規劃計劃和措施,組織編制年度防治突出措施計劃。每月至少一次組織檢查防突措施的實施情況并協調解決問題,按規定參加防突理論實踐知識培訓,掌握突出發生規律及相關規章。工程師還需負責防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實驗推廣,針對危害組織礦井防突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制定,并組織制定礦井防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以及相應的技術措施,研究解決防突方面的實際問題。
《工程師防突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中的工程師崗位人員。它為從事煤礦開采相關工作的工程師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與責任規范,幫助其明確自身在防突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內容與要求。此文件對于保障煤礦企業在日常運營中遵循科學合理的防突安全措施,提升企業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同時也為管理層監督工程師履行防突安全生產職責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