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技術員安全管理權力與職責》講解了機電技術員在煤礦企業中所享有的安全管理權力和應盡的安全管理職責。機電技術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確保使用的產品必須經過安全檢驗并取得相應標志,對故障設備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以及拒絕無合格證和技術資料的機電設備入庫。其安全管理職責包括在機電經理領導下負責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和設備管理的具體工作,定期檢查主提升系統、井下提升運輸系統等重要設備設施,保證各種保護性設施齊全完好,對新購進的機電設備按規定進行檢測,并參與設備大檢查和日檢以確保設備完好率達標。此外還負責制定施焊用火的安全措施,參與設備報廢鑒定,制定防范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建立設備臺帳,組織機電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等。
《機電技術員安全管理權力與職責》適用于煤礦企業的機電技術員崗位,該崗位涉及從地面到井下的機電設備管理及運輸技術支持。它不僅為機電技術員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使他們能夠依據規定行使自己的安全管理權力,如拒絕違章指揮、不合格產品使用等,還明確了其在設備管理、技術培訓、事故防范等方面的責任,有助于提高整個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