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管理制度》講解了公司及礦山部安全辦公會議的召開頻率、主持人員、記錄和紀要整理責任等內容。該制度明確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必要時可臨時召開,由總經理或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主持,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記錄與整理會議紀要;礦山部則每周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必要時也可臨時召開,由礦長或主管安全生產副礦長主持,礦山部辦公室承擔記錄和建立會議紀要的任務。在會議內容方面,《會議管理制度》描述了公司安全辦公會主要圍繞學習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聽取各部門關于安全工作情況匯報,研究分析當前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并提出解決措施,通報工傷事故情況并對事故進行分析處理,抽查分管領導安全工作完成情況等展開。對于礦山部安全辦公會,重點在于總結分析上一周礦山部的安全狀況,針對問題提出具體要求,部署下一階段安全工作,通報安全事故情況,傳達公司安全生產指示精神,檢查布置工作的完成情況。
《會議管理制度》適用于涉及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類企業單位,特別是具有礦山作業的企業。它為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負責人以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提供了規范性的指導,確保能夠定期有效地開展安全辦公會議,及時傳達和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政策法規,深入分析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安全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從而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