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副礦長職責》講解了機電副礦長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具體職責和任務。該文件描述了機電副礦長需參與礦長組織的年度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特別針對礦井提升運輸、供電系統等關鍵領域進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制定詳細的風險清單和管控措施,并確保這些措施落實到專業部室和施工區隊。文件還提到機電副礦長每旬需要組織一次對機電運輸專業的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的檢查分析,評估現有管控措施的效果并進行必要的改進和完善,確保重大安全風險整改資金到位。此外,《機電副礦長職責》強調了機電副礦長必須嚴格遵守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跟蹤現場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執行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要立即安排相關人員進行整改。
《機電副礦長職責》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的機電副礦長崗位人員。它為從事煤礦機電管理工作的副礦長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幫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此文件特別適合于那些負責礦井提升運輸、供電系統等高風險領域的管理人員,以確保他們能夠有效識別和控制潛在的安全隱患,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與穩定。同時,該職責說明也適用于煤礦企業的安全監管部門,用以監督和評價機電副礦長的工作績效,確保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執行。